我翻出了初中畢業紀念冊和從前的日記。
那些文字,我曾經看過很多遍,後來還是忘了。如今重新讀到,竟被年輕時的自己逗得臉都笑歪了。
昨晚先看了第一本,大學一年級時寫的,大概也是最可愛、最好笑的一本。
十七歲的我寫道:
「我會忘了他的,一定會的。」
又寫:
「某某該收到信了吧!但願他原諒了我。
(其實,我做錯了什麼,我都不清楚。當初的一切,全是他逼我的。)」
我笑歪了,拍下來發給這位「某某」老友。
他回覆:
「我逼妳?發生了什麼?」😂
我也不記得發生了什麼。
十九歲時,我又一本正經地鼓勵自己:
「好姑娘,妳是個好姑娘。
儘管不美,儘管自私,
但妳不失為一個好姑娘。」
小小年紀,已經很會自我肯定,而且肯定得相當保守。
那時的我很像林黛玉,一個人在心裡翻天覆地,演出一場又一場大戲。別人根本不知道我在想什麼,我卻怨恨人家不懂我的心意。
難為那些人了。
不過,日記裡也不全是沒完沒了的愛呀恨呀。
很早的時候,我已經開始認真思考人生,思考女人應該怎樣生活。
十六歲時,我寫:
「不為誰人而活,一生快活更多!」
幾個月後又寫:
「我不會和任何人一樣。我要做自己。
一個獨立、堅強、執著的女性。」
去參加爸爸下屬的婚禮,看見席間的太太們吃飯、照顧孩子,我先尖酸刻薄地評論了一番,接著忽然悲從中來:
「我不敢想像自己以後像今天身邊那幾位太太團中的一分子,儼然在酒席上除了吃,就是給孩子夾菜。
人,難道都要走人生的這條模式?
所謂大眾潮流,就是你不順著人流走,就會被圍住議論紛紛的那種。只有順著走——可我不想走。」
刻薄是真刻薄。
不想走,也是真的不想走。
那時候,我每天騎自行車上學、回家。有一個星期日傍晚,我看見天空的夕陽,寫下:
「世界那麼大,又那麼小。騎著車,在顏色如醉酒的天空下,很多事想不開,很多事想開了。
伸出手,時間似乎可以讓我握住,甚至可以嗅到時間的氣息,像塵埃,像白水,像夜裡散著冷光的路燈……
人活著,這個本身存在的現象,足夠人類作永久的探討。」
過了幾天,我告別十八歲:
「猶如一張白紙,還未想好該畫什麼,它就已經成功地失了蹤——無跡可尋。
感覺自己猶如一滴水珠,永遠無法抗拒命運的洪流。」
現在看來,十八歲的我對「告別十八歲」這件事,顯然看得過於嚴重。
可是,那時已經出現了一些後來反覆回到我生命裡的東西。
我會在日記裡思考和媽媽的關係:她一定是對的嗎?還是她也可能有問題?
我仍然想不深,也沒有能力把事情說清楚,卻已經隱約察覺,自己不願永遠被她的情緒和判斷左右。
去外公家時,我寫:
「淡淡的塵埃,暖暖的空氣,猶如兒時。我應該多去,那兒是精神呼吸。」
學了幾堂法律基礎課,又寫:
「我對中國公民的民主權與人身權的保障深表懷疑。我們這一代,是現實和殘酷的。」
談到愛情,則是:
「愛自由,勝過愛一個人;
愛奔跑,勝過停歇在你的懷裡——舒適,卻易受傷害。」
連挑選男朋友,都要動用整個動物世界。
我嫌一位男生太文質彬彬、太脆弱,把他比作一隻漂亮的「長頸鳥」;又說自己需要的是雄獅、大象之類的重量級動物。
「那隻鳥……負不動我重量級的身體和靈魂。」
二十歲還不到,已經認定自己擁有「重量級的身體和靈魂」。
氣勢十分可嘉。
笑歸笑,日記裡有些話,現在讀來仍讓我吃驚。
十八歲時,我列出一生想要追求的東西:
「一個心字:追求每有提高的心靈的深度、靈氣、柔韌、內涵。
一個境字:為自己找一個協調的境界,心甘情願地去承受生活。
一個情字:親情、友情、愛情……」
如果必須取捨,我當時選擇了前兩樣。
因為「心」與「境」,可以靠自己慢慢修煉;感情與工作的順利,則需要別人配合,也要依靠機緣。
這個想法,直到今天,我竟然仍然認同。
1997年年初,爸爸去澳洲旅行了兩個星期。那是他第一次真正看到外面的世界,回來後深受震動,開始認為我應該出國。
不久,我在日記裡豪邁地寫:
「我便是我,赤條條來,赤條條去;路上一人高歌,一人悲傷,無需你憐,無需你助。
我自私,我自愛,我自助。」
那年夏天,我又替自己設計了一份宏偉的人生計畫。
假如有錢,先安頓好父母,再去英語國家生活一段時間,學會語言和基本的生活方式,然後開始「偉大的旅行」。
第一站是非洲。
我要「沿亞馬遜河兩岸」,找幾個土人帶路,還要帶上一把老式福特槍。
第一站就找不到北了。
亞馬遜在南美,不在非洲呀,小姐。🤣
接著,我打算去歐洲,苦練吉他和歌喉,做一個有錢但堅持不豪華旅行的嬉皮士;然後去墨西哥看葡萄園。美國一點也不喜歡,所以不去。最後到澳洲,在農場住一段時間。
旅行結束後:
「我可以回家了,任何一個我喜歡的地方,安個家。」
我還想開一個大大的育兒園,裡面有不同膚色、不同地區、不同信仰的孩子。園子裡種滿花草,每個孩子都有一株屬於自己的植物。
假期帶他們去接觸自然,晚上給他們講自己經歷過、聽說過的故事,讓他們生活在音樂、藝術和自然之中。
等到老得走不動了,我便每天喝茶,翻看裝滿回憶的相簿。
最後,錢最好在進墳墓時剛剛用完。
「這就是一個聰明人豐富的一生了。自我的一生。」
現在讀來,我最喜歡的,不只是那句「我有錢,可是我不做豪華旅行」,也不只是「任何一個我喜歡的地方,都可以安家」。
我更喜歡的是,那份人生計畫裡,根本沒有按部就班的成家立業,也沒有把丈夫和孩子當作必然的終點。
她想要旅行、自然、藝術、故事和自由。
她想照顧父母,也想照顧一些孩子。
她希望活得豐富,老去時有回憶,死去時剛好把錢花完。
當然,她弄錯了許多事情。
她把亞馬遜河搬到了非洲;她把小小的感情糾葛演成驚天動地的悲劇;她尖酸、小性子、自作多情,還常常自以為洞察了整個人生。
但她很早就知道,自己不願跟著人群走。
她知道自由比依附重要,心靈的成長比外界的認可可靠,也知道「回家」未必是回到出生的地方,而是找到一個自己願意安頓下來的所在。
1997年8月,她寫下:
「女人的一生,被太多的別人決定。」
近三十年後,我重新翻開這些日記。
一面笑她,一面也有些佩服她。
亞馬遜不在非洲。
可是關於自己想要成為一個怎樣的人,她其實沒有弄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