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第一次讀《The Hours》

2003年,我第一次讀《The Hours》。那時,我在紐約Chelsea。

那年我26歲,還在加拿大讀書。暑假到了。前幾年我總往多倫多跑,白吃白喝。那一年忽然想做點不一樣的,自找點苦吃。於是做了一天一夜的大巴,跑去紐約,在那裡做了近兩個月的短工。那兩個月很枯燥,但它打碎了我生活的泡沫,讓我看到了另一個世界。日後我對於生活的很多想法和觀點,都深受其影響。

打工完畢,我在美國多留了兩個星期,待在Chelsea的國青社,每天去逛公園和博物館,把曼哈頓好好地玩了個遍。那時的我,距離上一段要生要死的感情,已經過去了兩年多,狀態調整得不錯,雖然體內還是充滿了不穩定的荷爾蒙引導我做出各種傻事,不過已經開始慢慢懂得並珍惜清香的單身狗的生活方式。所以對於身旁那個認識不久,雖然很帥也挺體貼的Chris,並不是太在意。

Chris是香港移民的第二代,那時的他,在紐約讀文學,可是卻想當個警察。我在Chelsea的半個月,他沒事就來找我,下館子,逛中央公園,跑書店,時機差不多了,他就說想請我一起去看電影。

去了影院,他選了計畫中他覺得合適約會的電影,The Notebook。那是我第一次看 Nicholas Sparks 的作品,看了頭才發現,這老兄原來是美國版的瓊瑤。美國電影院的椅子超級大,超級軟,比加拿大的豪華很多,我看到一半便昏昏欲睡,醒來後看到Chris望著我笑,我暗自祈禱,希望我沒打呼。

接著我們去了下城我倆都很喜歡的一個書店,我快要走了,他買了個絲帶的書籤送我,上面綁著些好看的石頭,我很喜歡。《The Notebook》正在熱銷,整個櫥窗都是它。我也想買很多書,可是一想到回加拿大還得一路搬著走,最後只帶了《The Hours》。

回到Chelsea,天南海北地聊完天,我打開小說,似懂非懂的看了一夜。看完以後,只覺得胸口像堵住了什麼,一路堵到喉嚨,想哭哭不出來,想說的話很多,卻一句也說不出來。

幾天後的一個清晨,在國青社街頭的花店旁,我和Chris擁抱告別。第一次,也是唯一的一次,他吻了我,冰涼而柔軟的唇,是年輕的味道。清晨的空氣清冽,還有點旁邊花店的清香,太陽雖然已經升起,可是還不熱,我們都穿著短袖,我的手碰上他的胳膊,涼涼的。我們都知道不會再見,這段小插曲,因為沒有過去也沒有未來,反而覺得和校園裏的那些不同,所以分手的時候,倒是比起普通的戀人多了些不捨。我最後抱了抱他,眼光落到地鐵口的髒髒的樓梯,那下面是一個擁擠,灰色,工業化的黑洞,似乎預示著我們的將來。即將畢業的我們,前面等著的大概都是職場、婚姻、家庭。我親了親他的臉頰,拖著行李,走向了那黑洞。

日後每次摸到這本書,似乎都回到了Chelsea的餐館裏,花店旁。

《The Hours》是我體內女性主義覺醒的第一槍。從此以後,對待男女之事,對待婚姻,對自己今後生活的期待,或者說警惕性,都不一樣了。甚至潛意識裏,對自己的未來有了一定的暗示性,也說不定的。

接著The Hours,我回頭看了Mrs Dalloway,看了Woolf,再看了Ulysses,再一路回朔至Odyssy…… 路漫漫,上下修之。從哪兒開始不重要,有了切入點,便可以一路順著找回去,找旁的去。藝術的迷人之處,在於徜徉其中,無需顧慮年代,性別,膚色,語言。藝術的世界,似乎自有它的神、規則與信仰。